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
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25 8:40:14
| | 我国法律、法规、标准关于产品标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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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对产品标识都作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对产品标识标注作了具体规定: 生产者必须标注的产品标识内容有4项: (1)产品名称; (2)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3)产品标准编号; (4)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应当标注的内容有5项: (1)生产许可证标记; (2)产品的规格、等级、数量和质量、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以及其它技术要求; (3)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4)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5)安装、维护及使用说明。
另外,可以选择标注的产品标识内容有: (1)产品产地; (2)认证标志; (3)名优质量标志; (4)产品条码。 这4项内容生产者可以不标注,但是如果标注,其内容必须是真实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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