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从业人员是引起化妆品污染的重要污染源之一。化妆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是影响化妆品的卫生质量的重要因素,这些人员包括从事配料、制作、灌装、半成品存放,容器清洗消毒、包装的工人,以及经常深入生产车间的进行生产管理、技术操作、取样检验的干部和技术人员。这些人员如果患有某种传染病,很有可能将病原体带入化妆品车间,从而引起化妆品的生物性污染,危害消费者健康。 1、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明确规定:“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凡患有手癣、指甲癣、手部湿疹、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者鳞屑、渗出性皮肤病以及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规定,定期对生产人员(包括临时工)进行健康检查,可以早期发现病人或健康携带者,及时将他们调离工作岗位,得到及早治疗,防止化妆品受到病原体的污染。 2、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 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体检要在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的人员不得上岗。 制定和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好化妆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所有的化妆品从业人员应向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汇报任何可能引起化妆品污染的传染病或其它疾病。保证不会因自己的患病造成化妆品污染。 管理人员对职工健康状况采取常规性监测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健康监测包括对进入化妆品生产场所的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对临时工和设备的维修保养人员也包括在内。 3、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要求 (1)讲究手的卫生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从业人员在生产中必须保持手的洁净,下列情况必须洗手、消毒: a、工作开始前; b、饭前与饭后; c、大小便后; d、接触病人; e、吸烟和弄脏后; f、中途离岗、休息或饮食。正确洗手的程序为: a、用水湿润双手后擦肥皂,充分起泡,两手交叉搓洗双手的各个部位,应洗到腕部以上并用刷子刷指甲清除污垢。 b、用流动水冲洗手上的肥皂泡;重要岗位的从业人员还应用3%的漂白粉液浸泡2min,或用75%酒精消毒。 c、最后用一次性餐巾或经过消毒的毛巾擦干,或用暖风吹干。 (2)讲究口腔卫生:讲究口腔卫生,经常刷牙漱口。 (3)防止咳嗽或大喷嚏污染车间空气。 (4)防止随地吐痰。 (5)进入生产现场前,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口罩、帽、鞋,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工作衣帽要求以浅色为宜,因为浅色比深色更显得整齐,能容易发现污垢,有利于搞好个人卫生。 (6)上班前不得酗酒,工作时不得吸烟、饮酒、吃食物及做其它有碍化妆品卫生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