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Q号:21255156、1801335159(化妆品申报)|915369983(保健品注册)|281613376(通用);信箱:zhuceabc@zhuceabc.com |微信公众号:天健华成|微信咨询:1801335159(QQ同号) |
(一)对于申请人承诺产品中不含安全性风险物质的,评审时应从以下两方面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接受:
1.产品配方中是否含有与《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的禁限用物质相关的原料。
2.产品配方中是否含有《化妆品卫生规范》未收载的已知可能含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原料,如指甲花提取物、易形成亚硝胺的烷醇酰胺类物质等。
评审中对承诺书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应当及时提供不含安全性风险物质的证据或相关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报告。
(二)对于申请人承诺产品中含有安全性风险物质,应对化妆品中安全性风险物质评估报告进行审评,并对其资料的完整性、科学性、正确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着重评判是否依据可靠、依据合理、资料充分、分析符合逻辑、结论正确。